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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十四五”重点合作事项》

腾讯网 2021-11-26 851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16号)精神,切实组织好《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陕西省发改委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重点合作事项。

重点合作事项紧扣《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部署,结合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合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两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六大方面22项具体合作事项。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推动黄河流域排放标准统一,合力抓好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支持榆林、鄂尔多斯协同推进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等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红碱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共同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协同开展定边县、靖边县和鄂托克前旗交界处地下水水位下降过快问题治理工作,共同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协同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联合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实施与示范。

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共同推进包西高铁包头至鄂尔多斯至延安段开工建设,积极推动省际市际断头路连接,协同推进呼和浩特新机场、府谷机场、定边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榆林航空口岸开放和国际航线审批等。协同推进黄河干流河道治理,建立健全两省区防凌调度机制,共同加强上游泄洪拦沙库坝群建设。

三是深化产业发展协同合作。

合力推进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镇与榆林市大柳塔镇组建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加强煤制烯烃(芳烃)等现代煤化工技术的联合研发与示范,共同推进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协同打造以氢能为核心的多能互补产业新体系。共同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联合设计跨区域的精品旅游路线和旅游产品,建立呼包鄂榆文化旅游推广联盟,推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门票互惠。深化鄂尔多斯与榆林农牧业合作,构建覆盖两地的“饲-养-加”全产业链。

四是着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探索建立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城市群内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和一体化衔接,共同支持榆林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包头建设大型商品交易中心。推动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示范工程、榆林建设集结型二级业务网点,打通“西安-榆林-二连浩特”中欧班列通道,积极融入和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强化榆林与满都拉、二连浩特口岸合作,支持榆林、包头加快申报综合保税区,加快榆林内陆港和配套物流园区建设步伐。

五是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加强疫病联防联控,在传染病直报与预警、防疫应急物资保障、基层卫生防疫等方面加强对接协作,统筹实施相邻地区防控管制措施。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交流力度,加强医学领域合作交流,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落实呼包鄂榆应急管理协作框架协议,加强城市群应急联合指挥平台建设,加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同联动。

六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依托呼包鄂榆城市群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城市群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省级层面会商、协调和信息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发展合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下一步,陕西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完善多层次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合作事项的落实,加快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